26/2/2009

2月27日


福音:瑪九14-15
那時,若翰的門徒來到耶穌跟前說:「為什麼我們和法利賽人多次禁食,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?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伴郎豈能當新郎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悲哀?但日子將要來到;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,那時他們就要禁食了。」

舊約中常以「婚姻」比喻天主和以色列子民的關係,天主是新郎,以色列子民是新娘。新約中耶穌「新郎」自居,象徵他和新的天主子民的關係,耶穌也不止一次使用「婚宴」的圖像來表達天主國臨近(廿二 1-14;廿五1-13)。猶太人的「婚宴」通常持續數天之久,充滿了喜樂;但耶穌用此比喻所說明的「喜樂」並非是一般性的,而是屬神的。祂用這比喻的同時,也知道自己受難的日子將要到來,祂終將面臨死亡,門徒們在那時就要禁食了。教會將這段福音安排在今天的彌撒中,目的就在於邀請信友開始一個新的生活,以經驗和耶穌一同死亡,再一同復活的喜樂!

反省:在四旬期,我们能多做一些祈祷吗?能多做一点小克己吗?能多做一些小爱德吗?我们生命中遭遇的痛苦能帮助我们参与耶稣的苦难救赎吗?向耶稣学习,他即使面对更大的苦难,都向天父交付了他的自由,接受了那能拯救人灵的“苦杯”。也正因如此,死后第三天他从死者中光荣地复活了。